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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想要對幼教工作「精益求精」,負責人與主任觀點、理念不同的事件。對我而言,並不陌生,但棘手的部份,在於兩者的發心都是良善的。負責人覺得從公立托兒所轉來,目前就讀大班的小女孩,她的認知能力因為過往的舊經驗,本來就不應該奢求她在各方面表現上與其他從兩個月大就入園的孩子一樣好;主任卻認為,既然已經收了這個孩子,就應該努力「教」,讓她畢業的時候,和其他十八個畢業生一樣有很棒的程度,照樣可以完全掌握注音符號拼音,能夠造句,能夠寫好小作文,能夠做數學應用問題「加」、「減」的運算


「用心『教』」和「用力『教』」是很大的不同,成人照顧者常常因為自己的經驗,一直以為自己的教學方法、教學材料是對的,在「對」的堅持下,如果孩子的能力沒有照所預期的模式走,「用力『教』」的成人,就會流露出性格中難以掩藏的「驕傲」與「憤怒」。一言一行失去了溫婉,眉眼之間流露出責怪,於是孩子慌亂起來,孩子愈慌就愈學不會;成人就越用力從此就陷溺在「驕傲」與「憤怒」的掙扎中。其實,孩子自己有自己的節奏,上了小一,從未學過注音符號的孩子,十週內照樣學好拼音。如果孩子喪失自信,也許不是十週可以挽回的!也許十年,也許數個十年,失去了學習的原動力,懲罰、獎賞再如何加碼加值,還是沒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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